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量刑?
1、单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基础刑期
组织者、领导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定必须附加财产刑)。
安徽典型案例:组织者、领导者数罪并罚,常见判处 15‑25 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
2、积极参加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其他参加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注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常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名数罪并罚,最终总刑期显著高于单罪法定刑。
安徽省实务量刑调节规则
1、从严情节(常态化扫黑政策,对组织者领导者从严)
存在保护伞;实施多起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操纵行业、基层治理;多次实施软暴力套路贷;组织者、领导者,从严从重;
涉黑案件严格限制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
2、从宽情节:
①自首、立功;认罪认罚;
②仅一般参加者,参与犯罪少、作用小、受胁迫参与;
③主动退出组织,长期脱离组织不再参与犯罪;
④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仅一般参加者,情节较轻,认罪认罚,可从轻,甚至可不起诉;组织者、领导者一般不适用缓刑。
财产刑裁判要点(安徽涉黑案件重点)
组织者、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区分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合法财产;组织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责令退赔。
积极参加者:可没收财产或者罚金。
一般参加者:仅判处罚金,不适用没收财产。
对用于犯罪的财物、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王训律师,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联系电话:1865595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