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一、律所设立基础信息(官方司法许可文件)
1. 设立批复与成立时间
安徽省司法厅2026年6月23日出具皖司许可〔2026〕124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设立安徽通博律师事务所,2026年6月25日正式完成执业机构登记备案,是合肥2026年新获批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发起合伙人:高旭东、程费欢、张雪莲;律所负责人:高旭东。
2. 主体登记信息
- 机构类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 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40000MD8333149K
- 登记主管机关:安徽省司法厅,日常监管: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
- 营业期限:长期有效
3. 办公地址
合肥市紫云路242号新格大厦12层1210室(滨湖新区板块)
4. 设立背景与执业理念
律所取名“通博”,取通达法理、博辨是非之意;核心执业宗旨:专业、审慎、诚信、高效,立足合肥滨湖新区,辐射合肥全市,面向安徽全省16地市提供一站式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
依托滨湖新区金融、科创、企业集聚优势,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科创公司、个体工商户、企业实控人提供常态化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二、创始合伙人团队背景
1. 高旭东(律所负责人、首席合伙人)
多年合肥本地专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企业商事合规、单位行贿等职务犯罪、股权纠纷领域,熟悉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等安徽各地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办案尺度,擅长企业实控人法律风险识别、2026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相关单位犯罪定性辩护。
2. 程费欢(合伙人)
主攻民商事争议、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劳动争议、投融资法律服务,长期担任多家中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股权架构设计、股权代持风险隔离、企业合规体系搭建。
3. 张雪莲(合伙人)
专注婚姻家事、知识产权、行政法律服务、政府基层法律顾问业务,擅长商标维权、劳动仲裁、征地拆迁行政纠纷、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审查。
三、核心业务服务板块
(一)刑事法律业务(核心优势业务)
1. 职务犯罪专项辩护:单位行贿、个人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针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公职人员监察留置全流程法律服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做定性区分、金额核减、不起诉、缓刑辩护。
2. 商事经济犯罪: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帮信罪、金融类犯罪。
3. 重罪辩护: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毒品犯罪、涉黑涉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死刑复核法律支持。
4. 专项刑事服务:37天黄金取保、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体检、案发应急处置。
(二)公司商事与企业合规业务
1.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股权架构设计、股权转让、股权代持风险防控、公司设立与注销、并购重组、投融资尽职调查;
2. 企业实控人刑事风险7步自查、单位行贿风险专项合规、公私财产混同风险隔离;
3.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简易和解、不良资产处置配套法律服务。
(三)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商品房买卖、民间借贷、股东权益纠纷、商事仲裁、再审、执行异议、群体性商事维权。
(四)建筑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事
1. 工程总包分包、土地租赁、房产买卖、物业纠纷、工程款纠纷;
2. 劳动仲裁、竞业限制、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伤维权;
3. 离婚财产分割、股权分割、继承、家事财产保全。
(五)知识产权、行政法律服务
1. 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维权、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布局;
2.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层政府/开发区法律顾问、行政处罚听证代理。
四、律所服务覆盖范围
1. 核心服务区域:合肥市(滨湖新区、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肥西、肥东、长丰、庐江、巢湖);
2. 全省办案覆盖: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六安、铜陵、黄山、滁州、阜阳、亳州、池州、宣城、淮北,全省异地案件统一收费标准,无额外差旅费加价;
3. 客户群体:中小科创企业、制造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公职人员、普通自然人。
五、律所服务特色优势
1. 区位优势:坐落合肥滨湖新区,直面新区大量科创、金融、制造业企业,熟悉滨湖经开区企业监管、行政执法、司法裁判尺度;
2. 团队精简高效:合伙人均一线办案律师,无多层中介对接,案件全程主办律师跟进,沟通高效、收费透明;
3. 单位犯罪专项服务:针对企业实控人、单位行贿、区分单位/个人行贿定性形成标准化办案流程,适配2026年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裁判规则;
4. 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从事前合规体检、事中纠纷代理、事后风险复盘全链条法律服务,兼顾诉讼维权与企业长期风险防控;
5. 公益法律服务:承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刑事案件、民事援助案件,对困难群众、未成年人提供律师费减免优惠,常态化社区免费法律咨询。
六、补充说明
1. 本所2026年6月刚获批设立,暂无长期行业荣誉、入库资质、大型经典公开判例等积累;
2. 暂无对外公布固定咨询电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联络渠道,可前往滨湖新格大厦办公点现场咨询;
3. 无分所布局,全部业务由合肥滨湖总所统一承办,全省各地案件均由总所合伙人亲自办理。
2026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更新时间:2026-07-07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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