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皖司许可〔2026〕18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安徽地平(休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余峻变更为孙梦伟;
安徽地平(休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朱静安变更为李晓光;
北京市万商天勤(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沈晓丹变更为袁飞。
安徽省司法厅
皖司许可〔2025〕184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共兴律师事务所、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安徽天宽律师事务所、安徽青华律师事务所、安徽长城(郑蒲港新区)律师事务所、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共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刘自上变更为朱宏智;
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周明明变更为余峻;
安徽长城(郑蒲港新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伏莹变更为秦璐;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韩梅变更为李涛;
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凌刚变更为张畅。
安徽省司法厅
皖司许可〔2025〕12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安徽卓昇律师事务所、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安徽徽皖律师事务所、安徽立能律师事务所、安徽申腾律师事务所、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程文祥变更为周明明;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骆臣飞变更为胡枭。
安徽省司法厅
皖司许可〔2024〕24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文祥、周明明、檀金水: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德辰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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