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皖司许可〔2026〕7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安徽春辰律师事务所、安徽人杰律师事务所、安徽安阜律师事务所、安徽恒言律师事务所、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上海至合(合肥)律师事务所、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高洁变更为叶长亮;
上海至合(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文雪变更为李霞;
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黄莎莎变更为汪洋。
安徽省司法厅
皖司许可〔2024〕31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更新时间:2026-07-0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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